大型建筑如展覽館、候機樓、大型商場、體育場館和高級賓館及工業廠房等不斷增多,并向著大型和美觀的方向發展,其主要承重構件大都依賴于堅固而又輕便的鋼材。
而鋼結構建筑的耐火性能遠較磚石結構和鋼筋混凝土結構為差。當鋼材的溫度升高到某一值其彈性模量、屈服強度和極限強度均顯著降低,應變急劇增大,而使其失去承載能力。
鋼結構防火涂料涂在鋼構件表面,起防火隔熱保護作用,防止鋼材在火災中迅速升溫而降低強度,避免鋼結構失去支撐能力而導致建筑物垮塌。鋼結構防火涂料的性能直接影響著對鋼結構的保護功能。
鋼結構防火涂料需要檢測的項目包含干燥時間,初期干燥抗裂性,粘結強度,耐曝熱性,耐濕熱性,耐凍融循環性,耐冷熱循環性,耐水性,耐酸性,耐堿性,耐鹽霧腐蝕性,耐紫外線輻照性,基準隔熱效率測定,標準隔熱效率測定。
試樣的制備和養護應在環境溫度為5℃~35℃,相對濕度在50%~80%的條件下進行。
出廠檢驗:出廠檢驗項目分為常規項目和抽檢項目兩類。
1.常規項目應至少包括:在容器中的狀態、干燥時間、初期干燥抗裂性和pH值,且應按批檢驗。
2.抽檢項目應至少包括:干密度、隔熱效率偏差、耐水性、耐酸性耐堿性,且應在每季度或每生產500t(P類)1000t(F類)產品(先到為準)之內至少進行一次檢驗。
型式檢驗
型式檢驗項目為51552規定的全部項目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產品應進行型式檢驗:
1.新產品投產或老產品轉廠生產時試制定型鑒定;
2.正式生產后,產品的配方、工藝、原材料有較大改變時;
3.產品停產一年以上恢復生產時;
4.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;
5.發生大質量事故整改后;
6.質量監督機構依法提出要求時。
抽樣要求
1.出廠檢驗樣品應分別從不少于200kg(P類)500kg(F類)的產品中隨機抽取40kg(P類) 100kg(F類)。
2.型式檢驗樣品應分別從不少于1000kg(P類)、3000kg(F類)的產品中隨機抽取300kg(P類)、500kg(F類)。
產品的檢測報告及客戶的產品檢測報告均可使用,可通過網站在線查看。中鋼國檢提供產品的檢測報告,測試報告。報告應具有一定的科學性、準確性和可追溯性,同時在報告中應標明檢測結果。